他没有把自己的私人物品放在办公室里的习惯,所以东西不多。
桌上放着一个相框,相框里的相片是他皮夹里,伊恩小时候的那张照片,原版还在他的皮夹里夹着,这张是相逸臣找人去修复又弄得一张,摆在桌上,工作累了就抬头看看,醒神。
还有的就是桌下的一个小橱,橱里放着一个保温瓶,是五年前伊恩在结婚纪念日之前来过他办公室一趟,给他送的汤。
汤喝完了,他就把保温瓶刷干净了,当时还没明白自己对伊恩的感情,可是不知道怎么的,就是没舍得把这保温瓶给随便丢了,仍然好好地保存在办公室里。
伊恩走了之后,他就找了个人专门给他煲汤,煲不出伊恩的味道可也固执的放在保温瓶里装着,给自己做着催眠,每次从保温瓶里倒出汤水来,就觉得沾上了伊恩的味道。
再有一样,就是桌面上的笔筒里,放着的一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中性笔,黑色的,那是他在家里找到伊恩的日记时,夹在日记本里的。
他便把比好好的收着,平日里也很少用,可一旦要签合同,又或者有什么文件需要他签字,他便坚持用这支笔来签。
相逸臣没有秘书这一说,不论是公事私事,都是左司给他打理。
别看早些年相逸臣玩的凶,可是公私分明着,不去吃窝边草,更加不喜欢惹麻烦,所以在公司里,从来不让女人近身
左司又是他一手锻炼出来的,两个人的默契好到一个眼神,左司就能心领神会,这么有用的左右手,自然不需要再多出一个人来横插一杠。
有时候公私又不可能完全的分开,所以全由左司一力包办,也不会横生那么多枝节。
当然前提是,左司必须是他非常信任的。
左司不知道这支笔的意义,可是他的好处是从来不会乱碰相逸臣的东西。
这五年里,原来的笔芯早就不能用了,中间不知道换过多少根,就连笔杆上的颜色也有点脱落,可相逸臣始终没有换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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